“房抵類”不良資產收購盡職調查要點
作者:盤山集團 日期:2022-02-02
01
收購不良資產初始來源
1、債權來源,從目前的處置環境分析,債權資產來源的順序,根據“優質”向“普通”來分析,暨對資產質量由高向低排序發析,銀行貸款形成>資管公司再次轉讓>非銀行金額機構>民間資本;
2、在盡職調查時主要考慮的問題,在于確認債權初始階段,債權債務雙方的交易目的,確認該債權的合規狀況,從而進一步確認債務人還款的意愿。
02
債權資產現狀調查
1、確認債權實質上屬于誰,確認法律層面的權屬關系。
2、什么時間完成剝離,主要關注債權出現不良的時間,對于時間較長的不良債權,核查原債權人未能處置的主要原因,有抵押的不良貸款,長時間未能處置,則說明有較強的干擾因素,重點分析收購后能否解決這類因素。
3、盡職調查重點考慮未來處置的時間成本,在資產價值確定的前提下,財務分析對項目的成功與否,有很大影響。
03
債權及抵押物盡職調查
1、調查債務人情況,包括:債務產生原因/周期/轉讓方評級/債務人對外負債;
該項調查主要考慮問題:債務人的還款能力/意愿;
2、調查保證人情況,保證人調查內容,參考債務人調查內容,房抵貸類不良資產,大部分沒有第三方保證擔保,原則上僅考慮抵押物本身的回收價值;
3、調查抵押物情況,包括:合同簽訂情況/能否和抵押情況完全對接(是否存在共有人,如共有人不知情可能會影響抵押權)/案外人訴訟和執行異議(主要為配偶)/是否與其他債權人存在陰陽合同(假買賣合同、假租賃合同、貸款公司合同),可通過多個渠道了解上述情況,但在實際調查中,很難完全規避這類問題,抵押物與對外債務關聯情況/抵押合同和他項權證的審視(結合判決書分析-如有)/最高額抵押是否涵蓋利息、罰息/本身區位面積升值空間流轉效率(可通過房產中介了解)/抵押物是否處于為他人占有狀態(自占、租賃、他占)等。